构思过程中,作者考虑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这各方面内容互相联系,都是文学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学形象也就是作品中反映的社会生活的形象总和。一般地说,文学形象的构思,主要内容包括选择题材、开掘主题、塑造人物、提炼情节、设置环境等方面。

  作品的题材是在素材基础上经过提炼加工的写作“坯料”,是作品中具体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它是作者在观察体验的基础上,开始进入创作过程的产物,渗透着作者对生活的理解和评价,所以,它不再像素材那样是纯客观的自然形态了。比起素材来,题材具有创造性、概括性、带有作者主观色彩的特点。

  题材当然有轻重大小之别,这是社会生活本身所决定的,而且它跟作品的思想深度、时代意义有紧密关联。但是,题材的大小与作品含义的深浅、价值的高低又不能绝对地划上等号。我们提倡选择重大题材,又主张在文艺百花园中玫瑰与紫罗兰都发出芳香,要反映波涛澎湃的生活,也可以撷取生活的一朵浪花。我们的作品应该显现出绚丽多姿的文学形象。

  题材既不同于素材,但它又来自素材,作者的积累越丰富,选材的天地就愈广阔。高尔基和鲁迅都特别强调指出,作家采撷题材,好像蜜蜂酿蜜,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了。这就告诉我们,选材不能看到一点就写,它的前提仍然是丰富的社会生活,没有一定的量的积累,就不会有质的提炼选取。

  如何选择题材,选取什么样的题材,也就是要写什么,怎样把生活集中为作品的内容,这是构思中首先会碰到的问题。“选材要严””,这是鲁迅指出的一条选材原则,他反对在文学作品中填塞一些琐屑的没有意思的事故。选材的“严”,在构思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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