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易倍体育详细地址: 南山校区: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930号;福田校区:深圳福田区百花二路16号。

  深圳艺术学校创办于1986年,是深圳市全日制公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广东省唯一艺术类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牵头制定全国中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和数字音乐制作专业教学标准,拥有一流的专业教师队伍和顶级教学专家团队。

  深圳艺术学校以“创新为魂、实践为本、开放为旗、人才为核”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远志、精艺、博学”的校训,坚持多层次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担当教育使命和社会责任,立德树人,传承文明,致力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艺术特色鲜明的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最具影响力学校”、“深圳市文化局先进集体”、“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突出贡献学校”、“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经过30多年的奋斗耕耘,深圳艺术学校不断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现已发展成为专业设置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在国内外艺术教育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类专业学校,为社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

  学校现任领导:黄启成(党总支书记、校长)、刘继韬(校顾问)、何军新(副校长)。

  深圳艺术学校现有福田、南山两个校区。占地61474平方米,建筑61673平方米。学校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绘画、戏剧表演四大类专业,下设钢琴、管乐、弦乐、民乐、声乐、舞蹈、美术、现代艺术等12个学科。

  学校重视学生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了爱乐管弦乐团,爱华民族乐团,青春舞蹈艺术团。陈萨、张昊辰、左章、黄曾鸿辰、吕程亮、何俊波、黄蕊、杨峥、欧阳卫熹、李一桐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活跃在我国及世界顶级舞台上,成为国内外知名艺术家。他们在国家大型庆典活动以及国事外事任务中担任主要角色;在全国热播影片《我和我的祖国》、《夺冠》、《悬崖》等爱国主义题材作品中成为创作骨干;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等国际顶级赛事的评委。近年来,学生参加教育部、文旅部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比赛、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文华奖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演、国际顶级各类专业比赛等赛事中摘金夺银。

  建校30多年来,深圳艺术学校主要为高等艺术专业院校培养优秀生源,毕业生均参加高考或选择出国留学深造,升学就业率达98%以上。为国内外知名艺术学府输送了大量优质生源,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

  在新时代发展的大潮中,从2011年开始,学校发展立足国际视野,积极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宽办学渠道,2012年深圳艺术学校正式与世界多所高水平艺术院校及专业团体签署合作协议,进入国际化办学的新里程。学校形成了“国际化视野,开放式治学”的办学特色,走上了艺术人才培养与国际同步、与世界接轨的国际化办学道路。

  黄启成,国家一级演员、一级编导,现任深圳艺术学校校长。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从中国人民总政歌舞团引进的国家级特殊人才,在部队工作期间,因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荣获中国人民二等军功,三等军功。现为中央文化部、教育部艺术行业指导委员会特聘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国务院授予“文化事业突出贡献”专家。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文化部艺术行业指导委员会“特殊贡献奖”,获深圳市教育创新领军人物称号。

  他还担任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全国舞蹈比赛特约专家,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专家评委,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专家评委,连续担任三届深圳市政协委员。在改革开放新时代的背景下,他着力于开拓艺术教育优秀资源,大力推进学校国际合作办学,为艺术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升教学品质,深化国际化办学成果做出重要贡献。

  南山校区附近公车站:方鼎华庭(北环大道)、南山农批市场(南山大道)、前进同安路口(前进路)、中山公园东门(南山大道);附近地铁站:同乐南站、中山公园站。

  ●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深价联字[2009]7号文件,学校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代学生订购课本教材,每学期可向学生预收不超过500元的课本教材费,课本教材费按学年结算公布,多退少补。

  ●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深价联字[2009]7号文件,公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收费项目归并后的学费标准如下 :

  ●收费标准:初中生住宿费:400元/每生每学期;高中生住宿费:450元/每生每学期

  ●收费依据:《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中等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价[2001]49号文件,决定从2001年9月起,调整我市中等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具体为:初中住宿生每生每学期从200元调高至400元,高中生每生每学期从250元调高至450元。

  资助申请条件:在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起点,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申请相应的资助项目。

  资助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资助所需材料: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材料,城市困难学生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1、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锻炼身体、课外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和班级,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3、表扬和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称号、发给奖状、证书、奖品或设置不同等级的奖学金等。

  6、对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突出,符合“三好学生”条件、“优秀团员”条件、“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并发给证书、奖章或奖金。

  7、对德智体各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校推荐上报,上级部门评选,可获得市、省或国家级的荣誉称号。

  9、对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学习、组织纪律、文体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文明班级》条件、《先进团支部》条件的班级、团支部,可分别授予《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称号,并发给奖状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10、“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由班级提名,班主任签署,报学生科、团委审查,学校批准;《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由学生科评议审查,报学校批准。

  11、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要填报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获得《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称号的班级要整理事迹材料。(参考有关评比办法)

  12、“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文明班级》的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