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等艺术学院先后发布2023年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是山东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在济南建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在青岛建设电影艺术产学研基地。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2个,泰山学者2人。

  学校以艺术学门类为主,以文学、管理学等门类为辅,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以上研究基地18个。

  建校至今,学校已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表演艺术家、主持人倪萍,著名美术史论家、书画家刘曦林,中国美协副主席、著名画家闫平,著名雕塑家隋建国,著名画家王沂东、王衍成、王克举,著名演员陈瑾、靳东、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歌唱家于冠群、王世慧,以及戏曲名家郭跃进、宋昌林、周龙,艺术企业家童年、郭婷婷等一大批享誉全国的知名人士,还有分布在全国各地文艺院团、艺术类院校、文化馆站等各个领域的广大校友,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学校瞄准国家文化发展需要,创作了一批优秀原创性艺术成果,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京剧“梅兰芳金奖”、全国舞蹈展演活动、中国校园戏剧节、中央电视台“学京赛”等全国性展演评奖中,荣获省部级以上大奖500余项;获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35项。

  65年来,学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以“闳约深美”为校训,弘扬“重品德、厚基础,重实践、强学术”的办学传统,着力培养德艺双馨、具有艺术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以实现不同学科、专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入探索并创新综合性艺术院校学科融合发展路径,树立科艺融合教育观,推动艺术教育数智化发展,打造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智慧教学环境,拓宽和提升学科视野和格局,实现学科交叉互鉴,推动学术创新,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凡符合山东省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山东艺术学院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登录下载、安装小艺帮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线上报名和考试流程详见“附件1:”。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各专业统考成绩要求及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线上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平台要求完成证件上传和身份认证。参加线下考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纸质版山东艺术学院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对于有省级统考要求的专业,考生报名后,山东艺术学院将使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审核。统考成绩达到山东艺术学院校考资格线且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参加山东艺术学院考试;未达到山东艺术学院校考资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艺术学院校考。

  考生须在报名前,完成关于健康状况摸排的报名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前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如实更新报名任务,以便后期编排考场。线下考试的具体防疫政策将另行通知。

  山东艺术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线,其中基本乐科未过线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最终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sdca1958)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山东艺术学院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规定,山东艺术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其他专业,录取批次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一)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二)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最新文件执行。

  (五)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七)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

  (八)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如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简章内容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简章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九)山东艺术学院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编制分省计划的专业除外),凡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两个专业不允许兼报;其他校考专业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均允许兼报。

  山东艺术学院全面实行网络报名。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登录下载、安装小艺帮APP,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考试。线上报名和考试流程详见“附件1:”。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初试每生120元,复试每生40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不予办理报名退费。

  (一)线上初试考试内容及拍摄要求(线日公布的“春节前报名考试工作安排”)

  线上初试仅公布复试名单,未进复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2023年2月1日后登录网址查询线上考试复试名单。

  山东艺术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划定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线分,考试违纪或作弊的不在合格范围之内。最终专业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山东艺术学院微信公众号(sdca1958)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提出异议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回复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山东艺术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部分省份对文化录取控制线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份文件规定执行。

  1.对于不分省计划专业,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如使用高考文化成绩,山东艺术学院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文化成绩标准进行折算。

  2.针对部分省份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方式不统一问题,湖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湖南省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河南省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A段美术类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不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所有本科专业文理兼收,按照文理科类(选考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做分省计划的美术类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4.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仍有并列,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一)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二)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复的最新文件执行。

  (六)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

  (七)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如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简章内容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简章发布后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八)山东艺术学院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

  在8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

  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等15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300余人。

  学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国务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美术学和音乐与舞蹈学是广西一流学科。1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2门课程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科研创作成果丰硕。近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多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0余项,获得专利50余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8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并实现了在校生获立项的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学校教师出版学术著作数百部,平均每年在国内核心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多项咨询报告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等各级各类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大批奖项。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25项,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有46件作品入选。

  学校先后与21个国家及地区的60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教育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专门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积极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中外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学校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关于教育、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充分依托广西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和毗邻东盟的跨文化交流资源优势,打好“民族牌”“东盟牌”,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不断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贡献力量!

  2023年广西艺术学院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200名(招生专业详见附表),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等5个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招。艺术类提前批招生专业计划不区分文理。(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广西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西藏、新疆投放分省计划,详见广西艺术学院后续发布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说明。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二)招生范围:

  广西艺术学院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等专业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仅面向广西招生。

  (一)基本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均可报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方向)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3)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3CM(含)以上、女163CM(含)以上。

  (4)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5)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6)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一)考试方式1.美术设计类、书法类:设置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均采用实时监考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2.广编类:设置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网络考试(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实时监考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3.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歌演唱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采用网络提交视频的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最多三个不同的考试类别。音乐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

  1.请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入2023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线上笔试科目),并按时参加考试。

  (1)正式通道:,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

  (一)考生参加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线上笔试校考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广西艺术学院《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阅。(二)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中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文史类考生招生,专业免试,艺术与科技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专业免试;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广西艺术学院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考生招生,风景园林、广告学、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广西艺术学院的校考。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对在广西艺术学院校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考生于2023年4月底前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是否合格,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校考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一)广西艺术学院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外,广西艺术学院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在区外(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广西艺术学院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二)面向华侨及港、澳、台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取得广西艺术学院校考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最终录取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区外(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分别按广西和区外标准收取初试费用,不收取复试费用。(二)学费标准: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广西艺术学院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二、三学年在广西艺术学院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广西艺术学院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一)报考广西艺术学院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广西艺术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广西艺术学院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广西艺术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学校将视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线(传真),监督举报电话,招生信息网址:。

  专业报名:2023年2月1日至2月10日。专业考试:2023年2月18日至3月5日。

  成绩公布:专业成绩预计于4月初在“艺术升APP”平台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平台查询专业成绩,打印成绩单。

  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需参加普通高考,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民族舞蹈传承)、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类)、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参加省级统考,录取时使用各招生省区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云南艺术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有呈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余亩。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12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艺术学校。

  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云南省培育建设单位,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19年获批艺术学理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院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有音乐、戏剧、电影、舞蹈、美术、艺术设计6个艺术硕士专业领域学位授予权;有2个云南省省级培育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A类高原学科3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基地、智库等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0个。在2020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成绩优异。

  截至目前,在国家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中,学院26个本科招生专业中有14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院秉承“海涵地负、继往开来”的精神,“务实、求新、尚美”的校训,“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校风,“博采众长、转益多师”的学风,“德厚艺精、授业树人”的教风,坚持立足云南、服务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走向全世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致力于把学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和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艺术院校。

  (一)招生对象2023年,云南艺术学院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广东18个省区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1800名。凡是符合上述省区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接到暂停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

  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

  2.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

  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前国内、云南省内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学院办学定位、专业特点、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云南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分专业实行3种招考类别。各招考类别所涵盖的专业(招考方向)及其相应的报考办法如下:(一)只需参加普通高考,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直接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参加省级统考,录取时使用各招生省区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民族舞蹈传承)、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类)、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

  (1)考生应取得各省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联考证)。

  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族声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键盘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吉他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奏指弹吉他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电贝司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奏爵士鼓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奏流行钢琴方向)、音乐表演(流行演奏流行萨克斯方向)、音乐表演(国乐古筝方向)、音乐表演(国乐琵琶方向)、音乐表演(国乐扬琴方向)、音乐表演(国乐柳琴方向)、音乐表演(国乐阮方向)、音乐表演(国乐竹笛方向)、音乐表演(国乐笙方向)、音乐表演(国乐唢呐方向)、音乐表演(国乐二胡方向)、音乐表演(国乐民族打击乐方向)、音乐表演(国乐大提琴方向)、音乐表演(国乐低音大提琴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小提琴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中提琴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大提琴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低音大提琴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长笛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双簧管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单簧管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大管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小号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圆号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长号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大号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打击乐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古典萨克斯方向)、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古典吉他方向)、音乐表演(合唱)、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教育)、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戏剧影视导演、雕塑、录音艺术。

  (1)考生应取得各省区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联考证)。

  (2)专业报名统一在“艺术升APP”平台上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完成实名认证、信息完善、专业报名和缴费。

  (3)所有专业实行一次性考试,考生统一在“艺术升APP”平台上参加线)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规定,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照(详见附件2)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否则无效。如校考报名时部分省区的省级统考成绩尚未公布,考生也可先行报考,但若因省级统考成绩未合格造成校考成绩无效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对在我院专业考试中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成绩公布:专业成绩预计于4月初在“艺术升APP”平台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平台查询专业成绩,打印成绩单。

  (一)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不涉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规定执行。投档方式和录取规则由我院与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协商确认后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三)参加普通高考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批次,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组织校考的专业由云南艺术学院自行划定“专业合格线”(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备案,录取时执行我院规定的录取规则。

  1.云南省:实行本省排名,做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外省:实行全国排名,不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五)如有关省区对划线办法、投档方式和录取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云南艺术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云南艺术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报考。(三)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考艺术和体育专业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43号)规定的每人次200元的标准执行。

  2.学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学年10000元。

  3.住宿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住宿费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宿舍用品自备。

  (四)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院招生资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区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云南艺术学院未成立除本院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理招生。对非本院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云南艺术学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检处对考试招生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线,电子邮箱:

  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500人。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领域19个方向的艺术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学校设有文化润疆创作研究院,有音乐、舞蹈、美术、设计、书法、传媒、戏剧影视、文化艺术等8个创作研究中心;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艺术研究所、新疆书法教育研究院等4个科研院所、2个美术设计馆,有新艺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校外实践创作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数万名。

  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人,其中专任教师480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181人,硕士生导师19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天山英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天池特聘教授等22人。

  “十三五”以来,学校累计承担国家、省部、厅局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422项,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837篇(部);《新疆艺术学院学报》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学校科研学术水平质量呈现出快速提升态势。

  学校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先后参加北京奥运开幕式、全国冬运会、中国新疆国际舞蹈节、阿斯塔纳世博会中国馆开幕式、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庆典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艺展演活动,创作推出一大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赴天山南北巡回演出,师生在国内外各类展演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770多项、省部级竞赛奖960余项。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作为首批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和中俄艺术高校联盟成员单位,已成为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文化名片。与俄罗斯、美国、韩国、日本、法国、泰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20余所院校和艺术院团建立友好交流关系,与全国30多所艺术院校开展交流合作,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建立全面长期对口支援与合作关系。

  近年来,学校办学实力显著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先后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文明校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面向未来,新疆艺术学院党委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继续秉承“团结、勤奋、敬业、尚美”校风和“传承创新,德艺双馨”校训,坚持走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道路,推进实施学校党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立德树人),坚持两个标准(德艺双馨),建设三支队伍(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落实四个重点(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文艺繁荣发展为导向、以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朝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立足新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综合性艺术高校宏伟目标努力奋进!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1.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按照教育部要求,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3.新疆艺术学院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对高考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限制,专业报考条件请查看专业备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生范围将根据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进行限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新疆艺术学院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新疆艺术学院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表》,若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多个省级统考子科类,则其中任一子科类合格即可报考。各专业招考方式如下:

  (2)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3)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将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考生不得兼报专业(含方向)。

  (4)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了解专业信息及考生注意事项。因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自负后果。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考生登录新疆艺术学院官网选择“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进行注册报名,或者直接登录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选择“专业考试报名”进行注册报名。

  (2)考生登录,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不按简章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者,将不能参加专业考试。)

  (3)网上审核,上传身份证、统考合格证等相关材料。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统考未涉及专业需上传艺考证图片等。

  (4)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5)报考过程中,考生要仔细填写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能更改和退费。

  3.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以下所列种类,凡未列出的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具体如下:

  (3)西洋乐器演奏类: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打击乐;

  (4)中国乐器演奏类: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唢呐、热瓦甫、艾捷克、弹拨尔、卡龙、萨塔尔、手鼓、冬不拉、马头琴、库姆孜;

  (5)现代音乐类:流行演唱、电吉他、电贝司、流行萨克斯、流行打击乐、流行键盘、双排键。

  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以及德、智、体、美、劳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不同专业(含方向)录取原则如下:1.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外省考生: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按照各省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

  新疆考生:书法学专业在新疆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管理专业按照新疆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专业,在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新疆艺术学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新疆艺术学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设计大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录取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以高考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以专业分和综合分排序录取的专业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高分考生。

  5.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省计划为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兼招,统一排序,不单列文理(历史类和物理类)计划数。如有省份对招生计划编制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

  6.新疆艺术学院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考生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批次或其他录取事项另有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普通本科非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办法执行。考生高考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份规定的普通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报考新疆艺术学院线月下旬,登录新疆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按系统提示自行留存合格证。

  2.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新疆考生报考新疆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时须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中填报志愿)。

  3.特困学生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规定可咨询新疆艺术学院学生处,电线.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新疆艺术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5.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专业复核测试,对复核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核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新疆艺术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7.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新疆艺术学院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遇上级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1.新疆艺术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

  3.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4.对以学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新疆艺术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团结路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邮编:830049;金桥路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邮编830023emc易倍体育